(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务处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制,牢固树立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本着民主管理,激活管理,同工同酬,多劳多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为学校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第三条 加深教务处职工对自己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的了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建立一支团结、协调、严谨、务实高效的教学服务团队。
第四条 本考核结果,作为职工在晋级晋升,调配岗位,获得绩效工资、奖金的依据,营造学校与个人共同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原则
第五条 绩效考核范围包括教务处管理的所有职员。
第六条 公平、公开性原则:教务处办公室系列、教务员系列、实验室系列及其他功能室职员工人,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相同岗位的职工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考核客观反映职工的实际情况,最终的考核结果对考核本人公开。
第七条 定期和制度化原则:对全体职工按“当月考核,年度汇总”办法实行。
第三章 组织领导及考核方式方法
第八条 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
组长:廖茂荣
副组长:蔡从容
成员:吴超 王燕 侯春霞 朱自勇 彭文秀 杨启献 廖正伟 及其他中层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的整理汇总以及公示,办公室由马磊(陈宁、侯冬梅)负责。
第九条 考核方式方法:根据各系列各功能室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考核重点;同时根据职工工作相同的特点,确定普遍性考核重点。
考核分系列按学月进行,由教务处办公室汇总上报存档。
第十条 考核,采用百分制。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和学期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第十一条 考核档次和比例:职工日常考核和项目绩效考核均分为三个档次:一等、二等、三等。
第四章 考核标准及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 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是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根据每月的考核得分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的最终得分,每学期末汇总并计算出学期的平均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得分=考核月度总分/考核月份
第十三条 职工绩效考核得分由三部分构成:
1、常规出勤考核得分(附件一),百分制,权重0.5。
2、年级组及其他部门民主评议打分,百分制,权重0.3;每学期评议一次。
3、加分扣分,实分制,权重1。
第十三条 学期末汇总成绩,做为评先和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
第五章 说明事项
第十四条 教务处负责考核职员的考核,由教务处主任会议考核。
第十五条 表扬加分,不在考核计划之内(例如迎接上级检查等),但给学校(处室)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受到上级(学校中层干部、校级领导、市、省)表扬的每次加分(3、5、7、10),最高分不超过10分。每次加分需要有相关部门的书面文件或者证明(需要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 差错扣分,未列入考核计划范围(例如迎接上级检查等),但造成学校(处室)社会效益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上级、业主及单位通报批评的,扣分(比照加分执行)。
第十七条 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严肃处理,期末绩效末等。
第十八条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凡因为工作失职、失误引发学校师生人身财产重大安全问题的,期末绩效末等,取消一切评优晋级机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阆中中学校教务处
2020年7月
咨询电话:0817-6231569(传真)
学校地址:中国 四川省 阆中市 西街61号